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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也能犯强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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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刑法中国  阅读:
    村妇女卢彩霞,婚后因病不能生育。为了却替其夫家“传宗接代”的心愿,遂和自己的表妹田某商量,打算由田某“李代桃僵”,怎奈田某誓死不从。卢彩霞转而与其夫张郎商量,设计迫使田某就范。

   今年夏季某夜,卢彩霞假借丈夫外出打工未归,邀田某到家作伴,又骗得田某喝下半瓶啤酒后睡觉。次日凌晨,卢彩霞打开家门,迎进张郎,由犯罪嫌疑人张郎对田某实施强奸。田某惊醒后大声呼喊,卢赶忙帮助张,抓住田的手,堵住她的嘴。张则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污了田某。

  次日一早,田某即向本地公安机关报案。案经检察机关审查并提起公诉,法院已在最近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卢彩霞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张郎有期徒刑五年。

 

  法规背景: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因此,犯罪主体一般系男子。但是,如果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则应以强奸共犯论处,本案中的卢彩霞即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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