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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不可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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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会判给谁? 

  孩子的归属常常是离婚的一大焦点,为此展开的争夺战往往使双方都头破血流。事实上,有关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案可查的。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不可推卸

  父母:对孩子的作用缺一不可

  法律固然可以写得没有一丝温情与商量的余地,但现实生活中离异父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却不是十来句条款能界定的。这是因为父母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相当之大,没有谁能够代替父母为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打下最初的基础,并且始终深刻地影响着孩子各方面的发展。

  母亲:是孩子的总设计师

  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母亲的作用要占到90%以上。母亲不仅对孩子的生理有极其巨大、深刻、永久的影响,而且对孩子的智力、意志、性格、品德等方面也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孩子的总设计师。从母亲受孕到孩子上学,这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工作,数千道、数万道程序都是由母亲安装的,母亲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孩子的质量!只要母亲稍不称职,我们这个世界都将是另一幅图景,-幅不堪设想的图景。

  父亲:是孩子的偶像和伙伴

  不管亲子关系如何,父亲对孩子的影响几乎无处不在,脾气秉性、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为人处事、心理状态等,在孩子身上总会找到父亲的影子。这是因为,父亲应该是孩子面前的一个偶像、伙伴,或者说是孩子窥视复杂社会,直觉芸芸众生,观察万千世界,憧憬自己未来的一个观察窗、望远镜、显微镜,一个新信息与新观念的存贮器。如果父亲这个首席执行官不合格,孩子的成长便缺少必要的“精神钙质”。

  同时,父亲对孩子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是孩子良好个性品质的重要源泉。没有父亲的孩子会缺少克服困难的勇气,具有较多的依赖性,缺乏自信,进取心,同时在冲动的控制和道德品质发展等方面也受到削弱。

  由此可见,父母任一方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不能特别区分哪一个阶段,孩子最会受到哪一方的影响,大体上说来,父母对自我责任的认知程度,以及是否愿意付出心力在孩子身上,才是主要的影响因素。

  法律对离异父母抚育职责的规定

  既然在孩子的教育中,父亲和母亲的角色作用是不可能互相替代的。 只有父亲和母亲的通力合作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孩子。那么即使是离异的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这一点在法律上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了比较敏感的抚养费与探视权的问题。

  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探视权:许多离异双方发生的最大争执往往就是孩子的探视问题。如果抚养一方坚持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另一方便"无计可施"。修改后的《婚姻法》于今年4月8日开始实施,第一次规定了探视条款: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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