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典型案例 >> 文章正文
广西杀死杀伤7名儿童、妇女的犯罪分子被判死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新华网南宁7月14日电(岑送锷、王勉)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积倩死刑,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2岁的梁积倩是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英学村村民。他的妻子不久前去世,给他留下一个患有软骨症、十几岁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儿子。因儿子经常遭到村民讥讽和本村其他小孩的嘲笑和欺负,为泄私愤,梁积倩于4月28日晚,手持柴刀将村里4名年仅3岁至10岁的儿童及一名38岁的妇女当场砍死,还有另外两名儿童被砍成重伤。被告人梁积倩行凶后逃离现场,当天晚上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30日被依法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积倩因生活琐事对本村的人产生怨恨,致包括6名儿童在内的7人死伤,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潇湘晨报》长沙律师写..
·湖南省十大律师事务所排..
·湖南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
·湖南省2008年度年检注册..
·民事调解书的格式、内容..
·2010年湖南律师事务所50..
·《中央电视台》李健律师..
·长沙基层法院法庭管辖范..
·湖南著名企业名录
·年产值计算公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