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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继女继承房产 继母做伪证被判三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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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继母为了阻止继女继承房产,铤而走险虚构债务;不料东窗事发,身陷囹圄。  

  新闻导读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首先需要清偿债务,然后才
能继承。基于此,一位继母为了阻止继女继承房产,便与人费尽心思编造了一笔10多万元的假借款。法院审理她与继女的继承案件时发现“蛛丝马迹”,真相大白,这位继母“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近日,芝罘区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这位继母有期徒刑3年。
  

  虚构债务阻止继承

  52岁的王某(女)是芝罘区人,大学文化程度,原是市区一家药业公司职工。2002年,她的第二任丈夫去世。2003年初,继女持父亲生前遗嘱向芝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继母与父亲共同拥有房产中属于父亲的那部分予以继承。为此,作为继母的王某很苦恼。

  继女是丈夫的合法继承人,手中又持有遗嘱,在这场继承官司中,继女无疑处于极有利的地位。怎样才能阻止继女继承房产呢?王某多处咨询律师。当得知要继承遗产,需要首先清偿债务时,王某如获至宝。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一天,她与单位经理贺某一起商量,虚构一笔10余万元的借款,编造了虚假借据,并指使贺某到法院起诉自己。这样以来,一旦借贷纠纷官司胜诉,在债务大于遗产的情况下,房产就要进行抵顶。到时候,继女的继承官司即使胜诉了,也没有房子给她,王某便可以达到独占房产的目的了。

  对这一想法,贺某同意了。可王某又担心起来,这样做可以阻止继女继承房产,可一旦弄假成真,房产归了贺某,到头来,自己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此,她又私下与贺某签下了两份“君子协议”。一份的主要内容是:“为防止他人夺取其住宅,特约定:虚拟向贺借钱,并借用贺的名义在芝罘区法院起诉自己,如因此事出现问题,责任由自己承担,与贺无关。”另一份写的是:“已还清上述借款。”

  一切就绪后,贺某诉王某欠10.5万元钱款未还一案,在律师的代理下,很快起诉到了法院,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王某的那套房产被查封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此笔债务毫无争议,且案情简单,加上有借条及当事人的陈述笔录等证据,法院就确认了这笔借贷关系。去年,案子宣判:贺某胜诉,王某限期偿还债务。

  宣判后,案子很快进入执行程序,贺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王某表现得很“配合”,主动与贺某达成一个和解协议,用房产抵顶债务。

  事情败露后悔不已

  虚构的那笔债务官司,无论是判决还是执行均先于继承官司一步结束,不用说,如果事情朝着王某事先设想的方向顺利发展的话,如意算盘的实现指日可待。

  正当王某静待佳音之时,今年3月份,法院在审理她与继女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中(此案的审理之所以被拖延,是因为王某对继女手中持有的父亲遗嘱表示怀疑,遂向法院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待第一次鉴定是其丈夫的亲手笔迹的结果出来后,她不服,又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样以来,继承官司就被拖延了下来。)发现了“蛛丝马迹”,遂进行调查。贺某最终陈述了王某指使其作伪证的经过,随后,法院传唤了王某,但王某拒不承认。无奈,法院便将此案移送芝罘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至此,虚构债务、阻止继女继承一事浮出水面。

  今年3月15日,王某因妨害作证被司法拘留5天;当月28日,被警方刑事拘留;4月28日,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6月29日,检察院以王某涉嫌作伪罪证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也于当日立案。

  7月20日,芝罘区人民法院对王某做伪证一案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在审判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上述指控,王某否认自己指使贺某。

  她辩称:“贺某才是事情的策划者和指使者。在整个过程中,贺某是最大的直接和间接受益人。因为事发前,贺某曾花巨款购买了一个药品经营许可证,可是此证到手后,发现只有7个月的使用期,贺某要想继续得到药品经营资格,就必须通过当年国家规定的有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因为我有这方面的能力,所以贺某找我帮忙。那时,我正值继女起诉要房产之时,心里很烦,就对贺某所求之事推说没有心思帮忙。之后,贺某便策划了这一切,条件是我要帮他办理通过药品经营资格。交易就这样开始了。后来,我帮他通过了(药品)认证。如今,贺某如愿以偿,成了最大的受益人,他却忘恩负义,竟然来陷害我。”

  在法庭上,王某还声泪俱下地对法官说:“自己在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只是当初一念之差听信了贺某,到头来,在客观上做出了这种事情,走错了路。”

  对王某的这一辩解,贺某不予承认。而从检察机关的调查情况看,贺某与其他证人的证言及书证基本一致,有相互印证之处。王某尽管不承认检察机关的指控,但又拿不出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说法,加上其辩解与法院庭审查证的事实不符。因此,她的辩解最终没有被法院采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为阻止其继女继承遗产,虚构债务,指使他人向司法机关提交虚假的证明,导致了法院裁判错误,其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应依法惩处。检察机关指控其犯妨害作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遂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宣判后,王某不服,遂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至于上诉的最终结果如何,以及这一切究竟由谁策划,都改变不了她虚构债务、阻止继女继承房产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在争夺房产这一事件中,王某给自己带来了沉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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