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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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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时主要依据:
  (1)人民法院的辖区与行政区划相一致。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一般应由该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诉讼标的与人民法院的辖区相关联。确定地域管辖,既要考虑各人民法院的辖区,又要考虑当事人或诉讼标的与法院辖区的关系。只有在本辖区的民事案件,才属该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或诉讼标的与法院辖区存在一定联系,该地的人民法院才能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3)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地审理案件,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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