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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现医患冲突的“和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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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医患之间出现纠纷,一般会通过自行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而从昨天开始,处理医疗纠纷,苏州有了第三方——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昨天,坐落于苏州市古典园林狮子林旁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这个身份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介机构当天得到了苏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支持,并前来道贺。

  然而,这个第三方中立身份也给众多患者带来了种种疑问:这样一个号称不赚钱的民间机构能否为复杂的医患纠纷辟出一块真正的“缓冲地带”,又是否有足够的权威保障自身调解的公正和有效性?带着患者的种种疑问,记者采访了调解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广大患者……医疗调解专题-医疗纠纷律师网

  现状:

  去年医疗纠纷近三千起

  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对孙习平的家人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近日,他们正因为一起医疗纠纷和苏州市某医院陷入了不可调和的状态。

  7月25日上午8时许,孙习平的父母、姐姐、姐夫等数十位亲人围在接诊医院急诊门前。就在前一天17时许,左小腿受伤的孙习平闭上了双眼,离开人世。据孙习平的妈妈介绍,他们一家人来自安徽,孙习平是她惟一的儿子,今年只有22岁,和父母在苏州靠卖饼生活。25日12时40分许,孙习平坐着二姐夫马某的电动车出门办事,当走到迎春花园附近时,被一辆从后面赶超的电动三轮车撞伤了左小腿。13时15分,孙习平被送入了吴中区人民医院急诊室。

  孙习平的表弟说:“我们赶到车祸现场时,表哥疼得直发抖,但人还是清醒的。在医院拍了片子后,表哥就躺在观察室里等待治疗,就这样等了大约3个小时,没有医生管他。我多次去问,医院的人说表哥的伤不要紧,医生正在做手术。快到4点钟时,我们交了1万元的住院费,表哥被送入住院部挂水。挂完水后,表哥变得烦躁不安、双手乱抓、呼吸困难。医生进行抢救时,建议我们转院,在办理完转院手续后,医生通知说表哥已经死亡。”记者从孙习平病例的复印件上看到,15时许,孙习平出现胸闷、烦躁等症状,医生对其进行了吸氧治疗;15时30分,孙习平呼吸急促、胸闷加剧;16时,孙习平停止了呼吸。随后,医生为其注射了肾上腺素,并采取了相应的急救措施;17时15分,医生宣布孙习平死亡。

  对此,孙习平家人一致认为,孙习平被送入医院后,如果医生及时救治,他就不会死。而院方自始至终表示,医院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对此事不负有责任。就这样,孙习平的家人和医院开始了谈判的拉锯战。据最新消息,目前医院答应“私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予3000元至5000元的补偿,否则就等待一个多月后的医疗鉴定结果,走法律途径解决该纠纷。

  “我们是外地人,没有什么文化,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想通过和医院协商解决这一纠纷,可现在医院的处理方案我们不能接受。”昨天,孙习平的家人和记者取得了联系,当他们知道苏州市刚刚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时,昨天一大清早,孙习平的家人就向该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赶去。

  据市卫生局医政处统计,苏州市去年二级以上医院受理来自患者的投诉近3000起,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纠纷暂时无法统计。记者同时从市区一医院获悉,去年该医院发生了近30起医疗纠纷,医院赔偿了近80万元。

  性质:

  中心为民办非企业机构

  昨天上午10点45分,孙习平的家人怀揣着资料来到了刚刚揭牌的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欣然接受了该起医疗纠纷,这起纠纷也成为揭牌后受理的第一宗纠纷案。但由于该中心硬件设施尚未配套齐全,工作人员让他们将材料先留下,今天再去调解中心进行协调准备工作。

  据该中心一位姓王的协调书记介绍,该中心免费受理来自苏州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单位或患者的委托,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解决双方的医疗纠纷。她强调,该调解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中介机构。

  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有4个: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委托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解;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共同申请的应向苏州市医学会提出,二是患方或医疗机构单方向提出申请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昨天记者了解到,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处理原则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进行调解,无法界定的,依据双方意愿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调解不成时,可引导当事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该中心的调解员介绍,今后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在接到申请后,会分别向医患双方了解情况,在医患双方同意接受调解的意愿下,启动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调解员也会进入医院现场调查取证,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如果情况复杂,调解中心将会同医学临床专家和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合议,作出调解意见方案。

  疑问:

  “缓冲地带”如何保障?

  在昨天的揭牌仪式上,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小康提出,调解中心将成为医疗纠纷的“缓冲地带”。

  以“和谐”和“协调”为宗旨的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真的能够在医患发生纠纷冲突时,充当“和事老”、“缓冲区”的作用吗?在孙习平事件的当事医院,面对记者的采访,一位刘姓的就医者颇有感触地认为,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往往感到求助无门,尤其在与医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更是觉得手足无措。如果很冲动地走法律途径,又涉及到资金的问题,程序也相当复杂,案件周期过长往往拖的人心力交瘁。成立这样一个机构以后,至少为患者争取了部分“话语权”,有了话语权就不怕没法与医院沟通。而另一患者则提出,这样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机构,虽然能给患者一个中立的立场,但它这样的民间组织进行的协调是否具有权威性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此外还有患者提出,医患间信息不对称是问题,但医生与调解中心的专业人士的信息也未必沟通顺畅,基于协调过程中的层层阻碍,中心工作人员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协调繁杂的医疗纠纷?如果调解过程不通畅,“缓冲地带”将成为一个医疗纠纷堆积中心。

  据中心称,他们属于非营利性质的民间中介机构。这就把一个问号竖在人们面前:这个中心依托在哪个主管部门之下?是否有卫生主管部门的影子?不营利,中心如何维持运营?

  据了解,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目前有3名调解员和1名兼职律师,调解员来自各个医疗工作岗位上作风正派、经验丰富的医疗专业人士,以第三方中立身份,在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对此,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倪川明处长认为,中立是该中心的主旨,既不代表患方,更不代表医方。民间成立这样一个机构首先值得鼓励,确切地说,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一种新途径的探索。该机构也是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有效做法,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的纠纷调解机制。  医调动态-医疗纠纷律师网

  据了解,由于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大多数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往往希望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协调解决,使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面临较大的纠纷调解处理压力,迫切希望有一中介组织作为第三方分担此类事务性工作。据了解,为顺应这种需要,目前一些中介组织开始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处理事务,如北京市卫生局法学会下设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与太平合作下设的“医疗纠纷协调中心”等,人保和太平在医疗责任保险业务运作中依托这类机构,一方面开展医疗责任险业务拓展工作,另一方面为医疗机构提供调解医疗纠纷的服务,引导患者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双方的矛盾,达成一致意见,或参与医疗机构诉讼。保险公司根据调解或诉讼裁决的结果进行保险赔付。

  专家:

  保障中立需实行“回避”

  记者随机采访的几家医院都表示对调解中心很期待,有关业内人士表示,医疗纠纷处理需要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沟通。现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一般都找到医院,采取吵闹等不理智的行为,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也对医务人员的工作产生了压力,造成不良影响。据透露,一些三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因为压力过大,已服用抑郁症的药物控制自己的情绪。该人士提出,患者需要认识到,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如果医生不敢做一些有风险性的手术,对病人的治愈将更加不利。

  对此,苏州市干将律师事务所董巍峰律师认为,过去医患纠纷大多通过协商和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协商解决时,患者一方往往因为没有医疗知识而处于劣势,其权利难以得到保证。而且,患者往往对医院持不信任态度,常常导致矛盾激化。民事诉讼虽可以裁定是非,但因医疗纠纷行业特性强,造成案件调查取证难度大、审理周期长,加重了司法成本,患者也往往“官司赢了,身体垮了”,因此建立医患纠纷柔性化的调解机构已势在必行。

  董律师同时提出,建立非诉讼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益尝试。通过中立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符合中国人不愿意伤和气的心理,有时候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民间调解可以使原本“水火不容”的医患矛盾解决方式更趋柔性。调解中心的成立将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调解医患纠纷,调解人员必定需要具备相当的医学知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其中有些人员必定和医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保障调解的中立、权威,需要建立回避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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