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拆迁 >> 拆迁知识 >> 文章正文
对于包含文物古迹的地域是否可以颁发拆迁许可证进行拆除?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问:对于包含文物古迹的地域是否可以颁发拆迁许可证进行拆除?

答:《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可见,即使拆迁申请单位的申请具备了获得拆迁许可证的各种前置条件,也并不必然可以获得拆迁许可证。当拆迁地域有文物古迹时,必须对这些文物古迹进行保护,不得随意拆除或者拆迁文物古迹,不得毁坏文物古迹外貌,因此在包含文物古迹的地域只有经过《文物保护法》的明确规定,经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机关才能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潇湘晨报》长沙律师写..
·湖南省十大律师事务所排..
·湖南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
·湖南省2008年度年检注册..
·民事调解书的格式、内容..
·2010年湖南律师事务所50..
·《中央电视台》李健律师..
·长沙基层法院法庭管辖范..
·湖南著名企业名录
·年产值计算公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