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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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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人民法院,坐落于被誉为“三湘第一县”的长沙县县城星沙镇,始建于1950年,现设庭、室、局、队、人民法庭共20个,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33人。

    长沙县人民法院辖区面积1997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494个行政村,总人口74万人。建院至今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壮大历程,目前我院有研究生5人,本科生72人,另外56人也都是大专学历。

    多年以来全院干警团结奋战,坚苦创业,走出了一条强警强院之路,取得了令人欣喜的工作成绩,同时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上级法院和党委的认可。法院多次被评为县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法制宣传先进单位、2002至 2004年被评为长沙市文明单位、2003年评为长沙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长沙市政法机关公正执法先进集体、2003年省政法委授予法院“全省治理暴力抗法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002年,法院班子调整之后,法院工作思路明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审判工作有新起色,执行工作有新突破,队伍建设有新进展,法院改革有新推进,监督管理有新提高,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新一届院党组适时地提出了建设“五型”法院的奋斗目标。即建设亲民型、廉洁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法院,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2003年,长沙县人民法院又提出“把长沙县人民法院建设成为审判法制化、法官职业化、管理规范化、装备现代化的现代文明法院”。2004年,长沙县人民法院再次将“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体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作为工作的宗旨,表达了该院积极谋求进步,真诚司法为民的愿望和决心。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端正工作态度,提升思维层次,力求使长沙县人民法院跳出常规,取得跳跃式的发展,成为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人民法院。

    2005年法院的管理理念再上台阶,提出“亲和式”审判理念和“3+X”的法官培养模式,推行审判民主,一大批人民陪审员走上了审判岗位。法院完成了局域网建设,实行立审执全流程监控,逐渐建立起动态的诉讼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院党组的快速反应和宏观分析能力,加快了现代化技术在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中的应用,使法院工作向网络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迈进了一大步。 在搞好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法院十分重视软件建设,聘请专家学者来法院讲学,为干警加油充电。为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知名的法学家担任法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现在,长沙县法院正自觉地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审视并统领各项工作,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朝着既定目标,继续坚持以德倡善强内敛,以法求专重技能,以制保序促规范,不懈追求公正与效率,以充分履行职能的新成就,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院权威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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