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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传友副厅长在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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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湖南律师网  阅读:

同志们:

这次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是省律师协会在新一年主办的第一个重要培训活动,也是省律师协会在新一年加大律师队伍培训力度、进一步服务和促进律师队伍建设的开端之举,得到了全省律师界的积极响应和配合。希望大家重视培训任务,珍惜学习机会,表现良好风纪,共同实现培训班的圆满成功。

省司法厅对律师工作一直是高度重视的,对律师队伍也是十分爱护的。过去的几年里,全省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建设呈现了新的气象。特别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显著加强,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律师队伍政治思想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以省律师协会成功换届为标志,律师行业自律机制和律师队伍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和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在新形势下管理律师行业的手段方法相应调整和完善;律师工作、律师行业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律师执业环境得到改善,律师队伍和律师行业在地方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作用愈为扩大。总之,几年来律师队伍中的和谐因素大为增加,律师行业中的活跃因素大为增加,律师工作中的积极因素大为增加。

同志们,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基本素质,增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律师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是律师工作和律师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本次培训班的主要内容。两场讲座的授课人王隽会长和金正昆教授都是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相信大家一定会从他们的讲课中受到启迪,获得新颖而精湛的思想、知识和信息,从而有利于开拓思路和视野,充实各种本领。律师事务所主任是一支重要的律师骨干队伍,正确引导和有力促进这支队伍发挥作用,对于律师界和律师行业发展进步的意义十分重大。为此,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极为关注这支队伍,对这支队伍的作为表现寄予厚望。同时,正在和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顺应形势任务以及全社会的要求,不断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创造必要环境和条件,推动其强化自身在律师行业中的中坚地位,并在律师事业中做出更为突出的贡献。

当前,国家各项事业的全面现代化,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人心所向、潮流所向。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国家主管部门对律师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部署,党和人民对律师队伍也有一些新的要求和希望。广大律师应当正视形势,适应国家和人民的需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为律师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前提保证。我省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很好的,我们一定要发扬优良传统,继续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威信;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拥护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主义是我国人民意志的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法律必然内化社会利益的崇高性和神圣性,充分保障社会利益也必然成为我国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我们务必认真掌握这一法律原则和精神,一定要看到,法律原则和精神是法律意志的实质和精髓所在,相对于纷繁复杂的社会存在,任何具体法律条文对法律意志的表达往往是难以周延的,如果仅仅从某个具体法律条文出发,法律观点有时未免发生执于一端的偏差和疏漏,最终背离法律原则和精神。我们要本着充分保障社会利益的法律原则和精神,理性辨析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实际反映和需要,摒弃学法用法中的狭隘、教条思想和形而上学方法,注意分析同一事实中法律关系的多重性,并在复杂法律关系中善于结合法律原则和精神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取舍,切忌以学理法则和学论主张混淆真正法律意志,更不能将个人利益诉求凌驾于社会利益需要之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还要指出的是,律师界广泛参与社会生活,是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活跃的力量,科学认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确立相应法律信仰和执业道德十分必要。我们一定要看到,法律功能是属于社会并为一定社会而设计的,但社会并不是属于法律功能或为一定法律功能而设计的;法律作用是依存于社会的,但社会并不是完全依存于法律作用的;社会的运行和发展需要依靠法律工具,但法律工具并不是维系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全部因素。因此,作为法律人,如果从法律居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崇高地位中产生超乎寻常的优越感,便是幼稚和肤浅的。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利益面前,我们应当少一些法律人所可能表现的傲慢和偏执,多一些社会人所必不可少的宽容和谦恭;少一些自由人所可能表现的淡漠和不羁,多一些职业人所必不可少的责任和持守。绝对的公平正义只停留在宣言书上,人类社会从来就没有构造出一个绝对合理的秩序,如同法学家们从来就不能创制出一部尽善尽美的法律,只要秩序是大多数人拥护或根本合理的,我们就应当有对秩序的敬畏,决不能为了一己之私,或者借口个别人、少数人的权利救济而挑战秩序,这包括不能冒然以维权的名义抵触、干扰维稳的大局。要认清国情,坚持以建设性的态度和方法,看待和参与各项事业法治化的渐进过程,理解、尊重国家和社会管理中其他手段的良性作用。并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执业纪律和其他各种社会规范,注重道德操守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务求言论和行为与所从事的高尚职业相适应,经得起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众舆论的检验。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我国法律服务事业都将处在蓬勃发展的历史阶段,律师行业更加大有可为。我们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大力组织和推动律师事务所科学办所,走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道路,开创我省律师事业的新局面。为此,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一个十分现实而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快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机制,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能力。在现行律师管理体制下,无论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的行政管理,还是律师协会对律师的行业管理,相当一部分工作措施需要律师事务所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因此,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律师的执业机构,也是律师最直接的管理组织,而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强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则是提高律师管理水平的基础环节。管理是责任,管理造形象,管理出品牌。律师事务所必须把增强管理律师能力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履行责任,大力改进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科学、严明、有效地管理律师。这对于我省绝大多律师事务所而言,都是不容回避和刻不容缓的。要重视完善管理责任的落实机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特别是主任,负有管理律师的法定职责,要根据履行这一职责的需要,完善合伙人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分担管理任务,同时健全管理决策议事程序,强化管理决策和管理制度的执行。要确保管理目标重点,坚决防止律师“造假”、“拿钱捞人”之类事件的发生。要重视完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机制。以多种灵活形式,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和促进律师提高道德水准。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年轻律师特别是新入行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操守。当前尤其要贯彻执行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在律师队伍中扎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李庄案件的教训,进一步提高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的水平。要重视完善律师约束机制。探索改进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各个环节的自律和他律,系统而具体地规范执业行为。重点是改进单纯提成制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所内规范化建设的分配制度;完善业务流程管理,加大对接案、签约、收费、结案审查等环节的监督;建立业务质量监控、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防范业务风险;健全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要重视完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惩处机制。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内部惩处制度和措施,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投诉,虚心诚恳地对待社会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问题的反映和批评,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要主动发现和处理,决不能文过饰非、偏袒护短。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还将围绕以上内容,不断加强指导和帮助,培植、引进和推广成功的模式经验,有计划地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深化和创新。

同志们,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灵魂,是各个律师团队的领军人物,也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造就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律师事务所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己做起,从带头履行管理职责做起,把我省律师事业推向创新发展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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