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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比表彰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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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各直属会员所党支部、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省律协各直属会员所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促进文明和谐家庭和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直工委和厅直机关党委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决定评比表彰一批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五好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广泛开展以创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五好文明家庭”的典型示范、辐射作用,大力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文明家风,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进家庭,提高律师家庭的整体文明程度,推动律师家庭的文明进步,以家庭的和谐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和谐文明进步。

二、评选条件

“五好文明家庭”条件: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2、学习科学,爱岗敬业好;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4、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好;5、勤俭持家,保持环境好。

三、评选办法、程序和表彰

1、省直各会员所要广泛开展以创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把具有时代特色,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五好文明家庭”推选出来,进行表彰。在各所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每个律师事务所可推荐2名候选对象(有60名以上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4名)到省直所党委和联合工会。

2、采取自下至上的评选方式,首先由家庭自报,各所自行评比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在此基础上,各所再按前述名额要求推荐较突出的报省直所党委和联合工会审查同意,并予表彰。

3、申报材料: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五好文明家庭”候选户,须填写审批表一份,并整理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突出、生动、感染力强。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于620之前报省直所党委和联合工会。联系人:安伟,联系电话:0731-84586004

四、表彰办法。对这次评选出来的“五好文明家庭”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五好文明家庭”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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