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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南昌大学保安围殴路人续:涉事人员已被停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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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6名安保人员围殴路人引发热议。 视频截图

  华声在线11月25日讯(记者 罗浩) 11月23日晚,网友上传一段名为《实拍南昌流氓交警暴力围殴大学生》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6名男子对一名男子进行围殴,其中4人身着印有“POLICE”字样的荧光背心。

  11月25日上午,记者从南昌大学宣传部得知,围殴者并非交警,而是学校安保人员,涉事安保人员已被停职,还将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爆料:“流氓交警暴力围殴大学生”

  11月23日晚,网友“880831_liu360499901”在56网上传了一段名为《实拍南昌流氓交警暴力围殴大学生》的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倒在地上,被6名男子拳打脚踢,场面十分暴力。

  几位围殴者一边暴打倒地男子,一边呵斥,“你还叫人啊,我看你叫”。被打男子不停惨叫,在其倒地不起后,后脑勺仍被围殴者用脚猛踢了一下。

  这段长约24秒的视频显示,6名围殴者中,有4人身着印有“POLICE”字样的荧光背心。视频上传者透露,该事件发生在南昌大学,“当时两名大学生因驾驶无证摩托车,被交警拦下,随后双方发生口角和扭打”。在这过程中,一位大学生逃离,于是出现“六交警暴打一名大学生”。

  网友观点:暴力执法属知法犯法

  自23日该视频上传网络后,迅速在华声论坛、百度贴吧及各微博社区热传。不少网友直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行为属于知法犯法,应从重处罚;也有网友表示,一段视频并不能完整说明整个事情经过,需当事方自己站出来说明真相。

  华声网友“天和水”表示,“视频中的执法者全然不顾被打者的惨叫声,连最基本的文明执法都不懂,真不知怎么站上这个岗位的。”

  网友“追梦三十年”认为,执法者暴力执法属于知法犯法,“应从重处罚”。

  另一位华声网友“fly的风筝”则称,“视频中的荧光背心一看就知道不是真的交警制服,属于仿制品,围殴者的身份可能与视频介绍有出入,当事方最好自己站出来说明真相。”

  调查:围殴者为南昌大学安保人员,被打者系社会人员

  11月24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南昌市交通管理局进行询问。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假如真有网络上所说的事情,我们应该知道,但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并未接到相关上报情况。”

  随后,记者致电南昌大学宣传部,但一直无人接听。25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南昌大学宣传部,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围殴者并非南昌市交警,而是学校的安保人员,被打者不是该校学生,属社会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已向外界发布《情况通报》,具体情况可通过该通报知晓。

  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情况通报》显示,事件发生在11月23日晚6时30分左右,当时三名社会人员共乘一部红色无牌摩托车,由校外经南昌大学新校区三号门进入校园。当他们高速行驶至前湖校区学生聚集的商业街口时,校保卫处工作人员见他们骑行速度较快,且违章搭乘多人,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避免造成学生交通意外伤害,叫停了三名骑乘者。在这三名违章骑乘者拒绝管理且言行粗暴的情况下,发生推搡并引发肢体冲突。

  《情况通报》称,这件事情暴露出校园相关执法人员对自己教育不够、要求不严,在遇到对方不配合、不理解、不执行的情况下,不冷静,不克制,不文明,从而导致该事件的发生。

  对于为何安保人员身着印有“POLICE”字样的荧光背心,南昌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我们这边交通协管员和安保人员都穿这种衣服,便于晚上管理。”

  最新进展:涉事安保人员已被停职

  南昌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郭航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安保人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向当事人表示道歉,并深表遗憾”。据郭航透露,涉事安保人员已被停职,还将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郭航表示,针对此事,学校已展开调查,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责任人要从严处理。学校已要求相关部门以此为训,立即召开工作会议,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情在校园内再次发生。

  链接:安保人员可否身着与警服相近的制服?

  南昌大学安保人员围殴路人事件之所以被网友演变成南昌交警暴力围殴大学生,与围殴者身着印有“POLICE”字样的荧光背心有着很大关系。那么,安保人员可否身着警服或与警服相近的制服呢?

  11月25日,记者与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取得联系。李健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相关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李健律师认为,南昌大学安保人员作为非警务人员而穿戴使用警察的标志及服饰,自身就涉嫌违法,其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行为予以纠正和一定惩处。

       新闻地址:http://365.voc.com.cn/article/201111/201111251621227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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