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站外新闻 >> 文章正文
案例六十六:桂林 男小三杀死情人丈夫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男小三”某疯狂爱上有夫之妇 杀情敌讨“幸福”

 

新闻时间:2013年7月21日

地点:桂林

当事人:刘某  配偶:韦某  第三者:秦某

事件概括:桂林男子秦某疯狂爱上有夫之妇,7月18日他带着利刃去找对方丈夫谈判,想要后者离婚成全自己的“爱情”,没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他残忍地挥刀刺死了对方。自知没有退路,秦某站上14楼企图自杀。经过警方、消防4个多小时的努力劝说,秦某终于被劝了下来。

事件结果:秦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叠彩警方刑拘

新闻出处:《广西新闻网》  链接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07-21/5066051.shtml

全文主要内容: 

  欲跳楼男子称杀了人

  7月19日上午7时许,桂林象山消防中队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在桂林象山区香江饭店14楼准备跳楼。在现场,只见一名穿着短袖衬衫、牛仔短裤的男子站在饭店14楼的窗外廊檐上,不时来回走动,一会将身体重心倚在窗上,一会靠在墙边,情绪十分激动。 

  男子的家属很快也赶到了现场,据家属介绍,这名男子姓秦、阳朔人,1980年出生。19日清晨6时许,秦某打电话给家属说,自己要在香江饭店跳楼自杀,家属随即赶了过来。

  公安民警及家属透过秦某隔壁房间的窗户进行劝说,消防队员在楼下准备铺设消防气垫,而此时秦某忽然很激动,威胁着要求撤掉气垫。几名女民警和家属一起耐心劝说秦某回到房间里有话好好说。

  19日上午11时30分许,经过4个多小时的劝说,秦某终于从窗外廊檐上回到酒店房间里……

  “我杀了人,肯定是活不了的。”秦某终于说出了自己欲跳楼的原因。早已赶到现场的叠彩公安分局民警,终于从秦某这番话中确定了刚掌握的线索,这个秦某正是他们要找的一起命案的嫌疑人。

  凶案嫌疑人想见“女朋友”

  19日凌晨5时30分许,叠彩公安分局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报警电话,说自己朋友的丈夫可能被人杀害了。第二刑侦大队民警随即赶到报案女子所在的中北菜市附近一小区的居民楼里。

  这名报警的女士告诉民警,自己刚接到女友韦女士的电话,说韦女士的丈夫在自己的住处里可能出事了,让她帮忙去看看,她赶过来后一直敲门都没有动静,于是赶紧报了警。报警的女子还将韦女士刚发给她的一条彩信给民警看,照片里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中,她说这名男子就是韦女士的丈夫刘某,这张照片是通过刘某的手机发给韦女士的。

  很快,民警打开了刘某住处的房门,在卫生间里,见到了已经死亡的刘某,死亡现场和手机里那张照片显示的一模一样。

  民警在现场展开仔细侦查,并电话联系上正从县里往桂林市赶来的韦女士。据韦女士说,收到那条彩信后,自己马上拨打了丈夫刘某的电话,而接电话的居然是秦某。秦某在电话里说自己杀了人,准备跳楼自杀。

  19日上午,在恐惧中久久难以平静的韦女士在叠彩公安分局向民警介绍情况,就在这时自己的手机忽然响起,打电话来的是正在香江饭店劝说跳楼男子秦某的象山公安分局的民警,说秦某想要见韦女士,让民警帮打电话找她。

  很快,叠彩公安分局民警赶到香江饭店,见到了站在14楼的秦某。

  要挟“女朋友”丈夫离婚

  秦某和韦女士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秦某在跳楼最后关头最想见的人是她呢?秦某告诉民警,韦女士是自己深爱的女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她,和她在一起。

  据秦某交代,自己和韦女士相识是在去年中秋节前后,当时两人都在灵川打工。虽然知道韦女士已经结婚成家还有孩子,但自己仍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对方,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很快,两人确定了关系,成为所谓的男女朋友,秦某还把韦女士以女朋友身份带回了阳朔老家。

  今年4月,两人一起到南宁打工,每天在一起的相处,让秦某觉得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女人,想要和她结婚的想法也一天比一天强烈。在秦某看来,阻碍他们结婚唯一的障碍就是韦女士的丈夫刘某。

  在南宁期间,秦某曾打过电话试探刘某,说自己和韦女士有一腿,希望刘某和韦女士离婚,但刘某并不相信秦某说的话,表示不愿意离婚。这个回答让秦某觉得让他们离婚没那么容易,自己必须想想办法。

  7月1日,秦某从南宁回到桂林,打算专程回来“处理”刘某夫妇离婚的事。

  狠下杀手妄图给女方“自由”

  7月18日下午,秦某专程去买了一把锋利的刀,准备去找刘某谈判。“我当时就想过去跟他挑明了直说,如果他愿意离婚最好,如果他不愿意我就把他杀了。”秦某说,自己不仅带了刀,还带了一套衣服,一旦真的杀了刘某,自己好换掉衣服逃跑。

  18日晚10时许,秦某来到中北菜市附近刘某租住的房子敲门,刘某开门让他进到屋里,秦某很快挑明自己的来意,刘某听后非常生气挥出了拳头,但让刘某没有想到,秦某是带着刀有备而来,扭打中,秦某将刘某刺死在洗手间里。

  杀了刘某后,秦某换上了自己那套事先带来的衣服,还用刘某的手机拍下刘某倒在血泊中的照片,并很快离开现场去到自己事先在香江饭店14楼开好的房间里休息。

  19日凌晨5时许,秦某用刘某的手机把那张现场照片发给韦女士。随后,他撬开酒店窗户,爬出窗台站在窗外廊檐上……

  秦某对办案民警说:“杀了刘某我不后悔,我之所以发那张刘某躺在血泊中的照片给韦女士,就是为了要告诉她,我杀了人没法给她幸福,但我可以为她换来自由,刘某被我杀了,她就自由了。”秦某始终都是这么认为的。

  谈到自己跳楼时为什么会承认自己杀了人,秦某称:“我担心如果我真的跳下去死了,韦女士会有嫌疑,我不能让深爱的女人被冤枉,所以我把自己做的事都担下来。”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唐晓燕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潇湘晨报》长沙律师写..
·湖南省十大律师事务所排..
·湖南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
·湖南省2008年度年检注册..
·民事调解书的格式、内容..
·2010年湖南律师事务所50..
·《中央电视台》李健律师..
·长沙基层法院法庭管辖范..
·湖南著名企业名录
·年产值计算公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