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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十九:天水 农民刺杀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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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家 天水农民刺杀第三者获无期

 


时间:2014年06月04日

地点:天水

当事人: 马某  第三者:苏某 

事件概括:马某在割麦途中遇到苏某,因怀疑苏某将自己妻子隐藏起来而发生打斗致苏某死亡。

事件结果:马某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新闻出处:《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链接地址: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4/06/04/010718408.shtml

 

全文: 

    在妻子离家的问题上,天水农民马某有太多怀疑,当看见与妻子关系暧昧的苏某时,一气之下杀了苏某。5月30日,天水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7月的一天,马某在去割麦子的途中,想着妻子离家多日未有音讯,抬头正好看见平日与妻子关系暧昧的苏某,马某怀疑是苏某把妻子转移了,便想教训一下苏某,于是朝着苏某就是一拳,没成想苏某不仅躲过这一拳,而且还用镰刀割破了自己的裤子,马某遂上前抢夺镰刀,在争夺过程中苏某跌落到十几米的崖下,马某跑到崖下见苏某仰面躺在崖下呻吟,马某用镰刀连扎几下,又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再戳了几下,致苏某死亡。

  作案后,马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目无国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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