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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十一:台湾 男子当众打死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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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醋意大发当众打死男小三 法官以非杀人罪论处

 

新闻时间:2014年3月5日

地点:台湾

当事人:王某  配偶:林某  第三者:乐某

事件概括:一名男子怀疑妻子在外有小三,和另名男子有暧昧,一气之下率领大批亲友到小王家理论。不料却在对方父母面前,当众将小三给打死,地院审理后却认为,男子等人在围殴过程中并无杀人直接故意,以伤害致死而非杀人罪论处。

事件结果:主嫌和另外2名同伙分别被判处8年、7年10个月和1年9个月不等的刑期。

新闻出处:《华夏经纬网  链接地址: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4_03/05/34449158_0.shtml

 

全文主要内容:

    据报道,法院判决指出,一名王姓男子因怀疑林姓妻子,和一名乐姓男子疑似发生婚外情,便在去年8月15日晚间,找了范姓外甥和庄姓友人一同前往乐家理论。先是将乐男的车辆挡住,接着又强夺他的手机,王男在乐男手机发现,他竟然将妻子的昵称设定为“容容北鼻”,并有暧昧内容,顿时让他大怒。

    当下气得狂殴乐男的脸、头和腹部,甚至还强拉他头撞墙。另根据《自由时报》报导,乐男逃回住处后,又被王男强拖至门外,乐男父亲先是上前劝阻遭推开,乐母更是下跪求情,但王男和范男仍持续殴打攻击乐男。乐男之后因头部血肿且严重受创,送医急救后仍宣告不治。

    法院调查后认为,3人虽对乐男头部等重要部位攻击,却未能及时查看乐男情况,且非持续或针对部位攻击,并欲将乐男带往和妻子对质,才会低估死者伤势,过程并无杀人直接故意,因此依伤害致死罪论处,判处王男8年、范男7年10月、庄男则是伤害与强制罪1年9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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