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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 乘客地铁站内丢挎包 民警蹲守至凌晨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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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地铁站内丢挎包 民警蹲守至凌晨找回

发稿时间:2015-09-09 14:46:42来源:新华网中国青年网

  监控显示,杨女士的包被遗忘在地铁站内,一名女乘客捡到之后,乘扶梯出地铁站前,让随行的小孩帮忙提着这个包。 均为长沙晚报记者聂映荣 摄

民警帮杨女士找回挎包后,正在清点包内的财物。

  在岳麓区溁湾镇地铁站内,杨女士不小心把包忘在站台的椅子上,里面有价值3万余元的财物,再返回来寻找时,包已被其他乘客捡走。心急如焚的杨女士只好报警求助,民警根据监控线索,在一家宾馆蹲守至次日凌晨1时许,最终找到了捡包的人。在民警帮助下,昨日,杨女士终于拿回挎包,里面的财物都在。

  遭遇:地铁站内遗忘挎包被捡走

  9月3日上午11时55分左右,在长沙工作的杨女士准备在溁湾镇站乘坐地铁,地铁还未到站时,她坐在站台候车区域的椅子上休息。后来地铁进站,她匆匆赶车,却把随身携带的棕色挎包遗忘在椅子上。

  直到地铁开出去好几站,她才意识到包不见了,再返回站台寻找,包已不见踪影。当时,地铁站内人来人往,杨女士心想,包肯定被人捡走了,但却无从寻找。

  在她包内,放有4000多元现金、一台苹果6手机、一件价值不菲的化妆品、还有10多张银行卡和各类证件,总价值3万余元。现金丢了还不算大事,关键是里面的各种证件、银行卡以及手机存的资料,丢了会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众多不便。她首先借用别人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显示并未关机,但也一直无人接听。心急如焚的她只好报警求助。

  警方:蹲守至凌晨找到拾包者

  “从她落下包,到包被别人捡走,只有两三分钟时间。”长沙市公安局公交治安管理分局光达派出所办案中队中队长杨树说,接到报警后,他们立即调看了站内监控。监控显示,当日上午11时57分,杨女士经过监控区域去坐地铁时,手里已经没有挎包。12时整,3名女子带着3名小孩走到扶梯旁,其中一名女子手中拿着杨女士的棕色挎包,四处探望了一下。上扶梯前,该女子将挎包给小孩提着,4分钟后,这几个人先后走出出站口,棕色挎包又由那名女子提着了。

  根据这些线索和附近路段监控,民警立即进行追踪走访,最后确定,这几个人是从娄底过来的游客,并同住在岳麓区的一家宾馆,但当时并不在宾馆。为此,民警一直蹲守在附近。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这几个人才回到宾馆,民警立即上前询问。

  “她承认自己捡了包,但有点不想还的意思。”杨树介绍,随后,他们对捡包女子进行劝导,并告诉她,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拒不归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该女子才答应归还。昨日,在光达派出所,杨女士领回了自己遗失的挎包。她说,这一次既感谢民警的细心帮助,也感谢捡包者悉数归还。

  提醒:捡到财物不还可能担刑责

  民警提醒,平时,在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上下车时要注意检查。另外,如果拾获他人遗失的财物,应主动予以归还或将其交给警方,否则可能涉嫌侵占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按照相关的详细规定,5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因此,捡到他人价值5000元以上的财物不归还时,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新闻地址:http://news.youth.cn/jsxw/201509/t20150909_70969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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