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我妹妹打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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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被我妹妹打伤了.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想她赔偿我.
可是派出所却说我有责任。怎么办
来自: 61.186.111.58 留言时间: 2007/1/17 22:45:50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
人的民事责任。 
    注意:这里说的是减轻而不是减免,所以不能免除你妹妹的民事责任。
负有民事责任的一方,应当自觉承担责任,否则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强制责任方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帮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回复: 站长童姜 回复时间: 2007/1/19 20: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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